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为表彰奖励在保护母亲河行动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的社会人士和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风气,鼓励和影响更多人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3年1月至9月开展第六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及申报条件
原则上评选个人10名,组织5个。
申报的个人和组织须符合《“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方式
1. 组织推报。各省(区、市)可推报个人1-2名、组织1个,填写第六届“母亲河奖”推荐登记表(附件2、3)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2. 公众推荐或自荐。个人、组织可以登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网站(www.momriver.org)、中国农村共青团网(www.cryn.net.cn)下载第六届“母亲河奖”公众推荐登记表和自荐登记表(附件4、5、6),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或自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按所属地区反馈相应省级团委,经省级团委确认后进行正式推报。
3. 定向征集。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面向环保领域重要媒体和研究、咨询机构定向沟通,征集人选。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4月30日。
申报事迹材料须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反映参评对象事迹;同时报送5张能反映事迹内容的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不低于1024×768)。
四、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母亲河奖”是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设立的权威奖项,是青少年生态环保事业的唯一奖项,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广开渠道,深入挖掘,认真考察,确保参评对象事迹真实,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 加强宣传。“母亲河奖”申报、评选的过程是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和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过程。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网站、手机短信、QQ群和各级保护母亲河行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征集人选,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评选范围、申报条件,努力提高“母亲河奖”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
联系人:王素
电话:010-85212804
传真:010-85212455
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邮编:100051
电子信箱:85212015@163.com
附件:
附件一:“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doc
附件二:第六届“母亲河奖”申报表(个人类).doc
附件三:第六届“母亲河奖”申报表(组织类).doc
附件四:第六届“母亲河奖”自荐登记表(个人类).doc
附件五:第六届“母亲河奖”自荐登记表(组织类).doc
附件六:第六届“母亲河奖”公众推荐登记表.doc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2013年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