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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化、精品化建设,实现与科学研究的有效结合,提升实践成果应用的实际价值,引导广大师生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小事”,以专业所学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常态化、专业化和科学化贡献“西农力量”。决定在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以设立专题的方式重点支持若干队伍开展专项实践,现就专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发挥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以“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宗旨,以农林高校学科优势为依托,以品牌建设为牵引,做好顶层设计和谋划,推动社会实践项目化、内涵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不断开创实践育人工作新机制、新局面、新成效。

二、选题方向

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发展成就、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中国、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传承、民生福祉等主题,结合学院专业特色,设计社会实践专题,深入、持续开展社会调研、政策宣讲、农技推广、产业帮扶等实践活动。

三、工作安排

1.申报。5月29日-6月8日,各单位自主设计专题,撰写《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立项汇总表》(附件2),6月8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北绣山活动中心团委1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inongsxx@163.com。各单位以第一负责人申报的专题不超过2项,可联合申报。专题实施的年限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

2.评审。6月9日-6月12日,校团委组织评审。着重考察实践专题的可行性、持续性、品牌化、预期成果及育人成效。计划择优立项10-15个专题(实际数量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调整)。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根据专题立项,自行组建实践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本硕博相结合的形式。选题突出以问题为导向,力争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产出高质量成果。

2、校团委对获得立项的专题给予经费支持,具体额度根据申报和执行情况确定。鼓励各学院(所)团委(团总支)配套经费和资源支持专题实践。

3、校团委每年9月组织对实践专题进行阶段性考核和结题考核。阶段性考核,要求每年完成一篇不少于7000字的调研报告(重复率不超过25%),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国家级权威媒体报道2次以上。结题考核,要求形成高质量咨政成果不少于1项;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1次,或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省级银奖及以上荣誉1次。

联系人:郎蕊电话: 87092170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立项申报书

2.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立项汇总表


校团委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