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全面从严治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着力增强支部活力,根据《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校团委发〔2024〕5号)精神,现就开展学校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验收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学校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照《学校团建示范创建—标杆院系建设指标》
《学校团建示范创建—样板支部建设指标》所列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3.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完善体制机制、凝练典型经验、建设品牌阵地、有关成果资料汇编、微视频制作、新媒体宣传等方面进行总结。
4.创建成果培育情况。重点总结建设期内各建设单位突出成果。标杆院系重点从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团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样板支部重点从严格“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基础团务、提升团支部活力、形成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提交培育创建成果。
三、验收安排
(一)对标自查(2025年3月20日前)
各创建单位对照建设指标逐一进行自查,梳理总结任务完成情况,凝练经验做法,并依托学院新媒体平台进行风采展示。各创建单位请于3月2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2)、创建工作特色案例(
附件3)、样板支部成果汇总表(附件4)、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交到邮箱:xngqt@nwafu.edu.cn,纸质版交到团委110办公室。
(二)审查验收(2025年3月31日前)
校团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建验收工作组,对各创建单位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料完善并符合要求的创建单位进行验收。
1.成果复核。验收工作组根据学校团建示范创建建设指标,对创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书、特色案例、创建成果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深入创建单位调阅有关支撑材料。
2.听取汇报。验收工作组听取由创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创建工作专题汇报,标杆院系8分钟,样板支部5分钟。
3.座谈调研。召开创建单位负责人、专职团干部、学生团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座谈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听取汇报一并进行。
(三)反馈验收意见(2025年4月上旬)
验收工作组根据审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并于结束后的一周内形成反馈意见,由校团委统一反馈至各创建单位。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成果分享交流。
1.通过验收。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团建示范创建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2.暂缓通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创建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或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推动团建工作提质增效。
2.提高质量,严查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持续做好示范推广和成果凝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整改,力争高质高效地实现创建目标,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
3.扩大宣传,提升示范影响。各创建单位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深度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示范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联 系 人:赵冬梅
联系电话:029-87092033
附件:1.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培育名单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