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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三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发挥我省生态环保领域青年力量,共青团陕西省委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凝聚学界英才,持续壮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青年“智库”。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选聘第三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在选聘第三批秦岭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同时,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青年学者”队伍,两者统称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各高校、科研院所,主要从事环境生态(科学)、生物科学、水利工程、绿色低碳技术、森林资源、地理(地质)科学、大气科学、建筑学、人文社科和经济等与秦岭生态环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铸牢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三)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志愿服务工作经历;

(四)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或科技类研究项目,注重大学生环保***************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深入实地调研;

(五)身体健康,能参加生态考察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对符合条件,且在聘任期间表现良好的第二届生态环保“青年学者”将优先列入本次选聘考察对象。

三、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申请人填写《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2)和《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7日前提交校团委(北绣山112室),同时将附件2、附件3连同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ngrui@nwsuaf.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生态环保“青年学者”。

联 系 人:郎蕊

联系电话:87092170


附件:1.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选聘第三批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的通知

          2.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表

          3.生态环保“青年学者”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