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校党发〔2020〕3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党办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聘期
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学生社团。聘期1年。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指导教师原则上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觉悟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思想高尚。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从事社团指导工作。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
三、工作职责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四、选聘程序
(一)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3月15日17点前,有意愿的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后,提交至校团委107办公室(北绣山西侧)。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建立指导教师库。
(二)考察聘任。3月19日前,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入库候选人进行考察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考核与激励
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于每年6月、12月进行。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工作津贴;担任社团指导教师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视为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联系人:刘鸿运(校团委); 联系电话:87092033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21年3月10日